博鱼网上十大网站

欢迎访问合肥工商注册网,本站提供合肥工商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资质代办、税务代理等一站式企业服务。
手机版
手机官网

热线电话:

13966770352

创业知识您当前位置:创业知识 >浏览文章

合肥注册公司代理一般纳税人辅导期0 何时可抵扣?

日期:2018-01-22 10:07:40 作者:合肥公司注册

【问】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0 何时可抵扣,会计上如何处理?
  【答】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七条、十一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0 (以下简称专用0 )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0 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点击排行榜

合肥公司注册教育培训注意事项

合肥注册公司流程简介

合肥公司注册总结以下6点赚钱法则

推荐阅读


全国统一代理热线:
13966770352
服务时间:全 年 7 * 24 小时
  • 关注微信公众号

  • 移动云网站

  • “扫一扫”关注我们,更多活动惊喜等着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9 - 众龙集团
    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