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鱼网上十大网站

欢迎访问合肥工商注册网,本站提供合肥工商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资质代办、税务代理等一站式企业服务。
手机版
手机官网

热线电话:

13966770352

创业知识您当前位置:创业知识 >浏览文章

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应诉

日期:2019-02-11 10:14:52 作者:合肥公司注册

      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 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依法受理后被告税务机关依法参加诉讼的活动。应诉是作为被告的税务机关在行政诉讼活动中应尽的义务,也是维护其正当权益,确保税法贯彻实施的需要。

    在应诉过程中,被告税务机关应作的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应诉准备。首先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如有异议,应及时书面提请法院依法处理;其次要指定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再次,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必要时可申请证据保全,提交申请书;后,发现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确有错误,应及时变更或撤销,并书面通知 法院,还要做好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准备。

    (2)出庭应诉。被告税务机关应按时出庭,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庭,应向 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纪律,充分行使陈述事实,向有关参加人提问、核对笔录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有关人员的回避。税务机关对 法院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应在法定期限内书面提交上诉状;对 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税务机关必须认真履行,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 法院或上 级 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或裁定不停止执行;原告拒不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向一审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下一篇:税务警察

点击排行榜

合肥公司注册教育培训注意事项

合肥注册公司流程简介

合肥公司注册总结以下6点赚钱法则

推荐阅读


全国统一代理热线:
13966770352
服务时间:全 年 7 * 24 小时
  • 关注微信公众号

  • 移动云网站

  • “扫一扫”关注我们,更多活动惊喜等着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9 - 众龙集团
    备案号: